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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別惹我!小饅頭生氣了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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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大人動氣時~不管當場孩子是否聽話

都是孩子贏了~因為他左右了大人的情緒

言教有分很多種

講道理是一種、恐赫也是一種、不急不徐也是一種、情緒化的表達也是一種

道理講的多,孩子長大後不見得就理性懂事,很多是更善辯,別忘了世事一體好幾面,孩子還小時或許擋的住,但長大一點後當他會思考,常常會這面說也有道理、那面說也可行,最終常常淪為詭辯的機會很高,到最後父母常不得不拿出最後的權威才能壓制,可孩子往往更不服氣。

恐赫的言教說的多,孩子長大後不見得也會懂事,很多是狀況外的以為威脅就是一種愛。

不急不徐的言教,算是裡面比較妥當的。可也有人會覺得不痛不癢,孩子會不知道嚴重度,所以只能說平常的規矩這麼教,真到了有危險或真正的大事情,還是得稍有情緒的表達後,心情穩定了再跟孩子好好說,兩種都做。

再來是情緒化的表達,這問題大概是最多了,孩子不見得會記得自己做了什麼錯事,只會記得媽媽情緒失控,有時…還會讓孩子更故意的做,為的是吸引目光。因為情緒化的父母會讓孩子自己以為情緒化是種正常舉動,是可以被接受的...。

其實我覺得言教很難,身教會簡單一點。

所以多半我不太會說,像小饅頭現今一歲七個月,喜歡爬高爬低,爬到餐桌上跳舞吃飯。我通常是不動聲色的抓下來。爬幾次我抓幾次,但饅頭爸會壓低聲音叫名字,用不同的音調讓孩子知道「我不高興了」。

可我一直覺得有點不太對,孩子為什麼要為了怕大人不高興,而選擇委屈自己?

孩子的不高興是用哭的方式表達,大人不高興只需要嚴厲的語調,相較之下,用哭的應該是更強烈的不開心,若要說讓孩子知道主導的人是父母,或許這也沒什麼不對。


只是這樣的結果,最後可能就變成:大人的不開心連結成因為小孩不乖;那麼小孩不開心時,是因為大人不乖,一整個沒完沒了...............

 

其實孩子是藉由家庭的感覺,去習慣怎麼表達、習慣什麼叫愛的行為

如果生活中是打是情、罵是愛,孩子會以為這樣的行為是能被接受的,因為父母教的就是「我打人、罵人都是因為愛。」

 

若說大人打小孩,起因為是孩子不乖,那孩子會不會因為覺得大人、其他人也不乖,而動手打人是可行的?

不一定,但絕對有機會。畢竟是父母帶頭示範,其實自己也很矛盾。

如果用家暴案來看,父母施暴、孩子從受暴者變成家暴者,比例有八成。這些人不是不想還手打父母,而是知道無力反抗。最終當自己長大後,再去施暴弱者,以牙還牙的模式或許早根植。

所以孩子今天不打父母,也許是因為那份權威,並不表示他心裡不想這麼做。

黃瑽寧醫生說過一句話,我很認同:打人是最懶惰、又立即見效的方式,但卻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。

在全世界裡我們打誰都會被告、也都犯法,唯有打自己小孩是可以的,雖然我並不是一個零體罰的媽媽,也覺得要全然不教訓…很難,但也許我們這輩子都沒打過誰,就只打過小孩,自己也常把自己除罪化、寬恕了,因為這些只是種管教。

然而要說打是情、罵是愛,孩子多大才會分辨的出被打是因為愛?而為何我們要把愛的行為變的這麼負面?

 

偶然間看到的一篇文章,覺得很不錯,轉貼自http://www.millionbook.net/xd/b/bishuming/qt/006.htm

 

孩子,我為什麼打你

作者:畢淑敏


有一天與朋友聊天,我說,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當紅衛兵,我也沒打過人。我還說,我這一輩子,從沒打過人……你突然插嘴說:媽媽,你經常打一個人,那就是我……

那一瞬屋裡很靜很靜。那一天我繼續同客人談了很多的話,但所有的話都心不在焉。孩子,你那固執的一問,彷彿爬山虎無數細小的捲鬚,攀滿我的整個心靈。面對你純正無瑕的眼睛,我要承認:在這個世界上,我只打過一個人。不是偶然,而是經常,不是輕描淡寫,而是刻骨銘心。這個人就是你。

在你最小最小的時候,我不曾打你。你那麼幼嫩,好像一粒包在莢中的青豌豆。我生怕任何一點兒輕微地碰撞,將你稚弱的生命擦傷。我為你無日無夜地操勞,無怨無悔。面對你熟睡中像合歡一樣靜謐的額頭,我向上蒼發誓:我要盡一個母親所有的力量保護你,直到我從這顆星球上離開的那一天。

你像竹筍一樣開始長大。你開始淘氣,開始惡作劇……對你摔破的盆碗、拆毀的玩具、遺失的錢幣、污髒的衣著……我都不曾打過你。我想這對於一個正常而活潑的兒童,都像走路會跌跤一樣應該原諒。

第一次打你的起因,已經記不清了。人們對於痛苦的記憶,總是趨向於忘記。總而言之那時你已漸漸懂事,初步具備童年人的智慧;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,它狡黠異常又漏洞百出。你像一匹頑皮的小獸,放任無羈地奔向你嚮往中的草原,而我則要你接受人類社會公認的法則……為了讓你記住並終生遵守它們,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,在所有的誇獎、批評、恐嚇以及獎賞都無以建樹之後,我被迫拿出最後一件武器——這就是毆打。

假如你去摸火,火焰灼痛你的手指,這種體驗將使你一生不會再去撫摸這種橙紅色抖動如綢的精靈。孩子,我希望虛偽、懦弱、殘忍、狡詐這些最骯髒的品質,當你初次與它們接觸時,就感到切膚的疼痛,從此與它們永遠隔絕。

我知道打人犯法,但這個世界給了為人父母者一項特殊的赦免——打是愛。世人將這一份特權賦於母親,當我行使它的時候臂系千鈞。

我謹慎地使用毆打,猶如一個窮人使用他最後的金錢。每當打你的時候,我的心都在輕輕顫抖。我一次又一次問自己: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時候?不打他我還有沒有其它的辦法?只有當所有的努力都歸於失敗,孩子,我才會舉起我的手……每一次打過你之後,我都要深深地自責。假如懲罰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訓,孩子,我寧願自罰,那怕它將苛烈10倍。但我知道,責罰不可以替代也無法轉讓,它如同饑饉中的食品,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嚥下去,才會成為你生命體驗中的一部分。這道理可能有些深奧,也許要到你也為人父母時,才會理解。

打人是個重體力活兒,它使人肩酸腕痛,好像徒手將一千塊蜂窩煤搬上五樓。於是人們便發明了打人的工具:戒尺、鞋底、雞毛撣子……

我從不用那些工具。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,便是遭受到同樣的反作用力,這是一條力學定律。我願在打你的同時,我的手指親自承受力的反彈,遭受與你相等的苦痛。這樣我才可以精確地掌握數量,不致於失手將你打得太重。

我幾乎毫不猶豫地認為:每打你一次,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為久遠而悠長。因為,重要的不是身累,而是心累……

孩子,聽了你的話,我終於決定不再打你了。因為你已經長大,因為你已經懂了很多的道理。毫不懂道理的嬰孩和已經很懂道理的成人,我以為都不必打,因為打是沒有用的。唯有對半懂不懂、自以為懂其實不甚懂道理的孩童,才可以打,以助他們快快長大。孩子,打與不打都是愛,你可懂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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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小孩、體罰這些究竟是為了他好?還是為了自己的權威被挑戰?還是因為孩子造成生活上的困擾?

我想這答案無法分的太絕對,只是準備動手執行懲罰時,請盡可能淡定以對,畢竟有問題的往往是事情,不是感情。

今日讓孩子連結打是情、罵是愛,這只是一種混為一談的表達方式,常常會讓問題變的更複雜。

若說如果孩子打翻了果汁,大人的反應是---「你真是個壞孩子,不乖,所以要處罰」。

還是該是---「打翻果汁這事情是不對的,所以該處罰」?

我想大多數是媽媽是選擇用「你真是個壞孩子」去解讀,但實際上孩子本身並不懂什麼對不對,孩子的價值觀是從生活中一切事物建立、練習、判定慢慢模索出標準。

實際上單一事件並不能解釋「他就是個壞孩子」,而是在這事件的本身,孩子的「做法」是錯誤的

如果彼此都能清楚要權限和真正要面對的問題,在執行與處理的當下,通常較能理性一點。當界線區分明確,孩子也較能更了解,變成真正的對事、不對人。

 

畢竟生活中很多人喜歡扣自己帽子,也喜歡幫別人扣帽子,問題自然就變的很複雜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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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嘉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